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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民法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时间:2020-08-25 10:39:00  点击:   字体: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业主共同拥有一栋建筑物时,各个业主对其在构造和使用上具有独立的建筑物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以及基于建筑。

例:张三在北京购买了一处住房,他对其购买的房屋享有专有权利,同时对走廊、楼梯、小区绿地等公共设施与其它居住在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等共同事务而产生的共同管理权的总称。

 


大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部分构成:


第一、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即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有权对专有部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第二、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即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如电梯、过道、楼梯、水箱、外墙面、水电气的主管线等享有共有的权利。



有一天,李阿姨坐电梯时发现电梯里装了块电子屏,循环播放着某课外机构"XX辅导"、某4S店还有XX超市的广告。

李阿姨犯起了嘀咕:这打广告应该有广告费的吧?这钱是给到谁了?是不是被物业收去了?

《民法典》这样回答: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三,业主对建筑物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

即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小王来到小李家做客,小李和小王闲谈)


小李:我们这楼房入驻还没几年,外墙就已经有脱落的,屋顶还严重漏水,这个维修费用不知道是物业出还是谁出?


小王:你们应该已经过了维保期了吧,如果要进行屋顶、外墙这些共有部分的维修改造,需要动用维修基金了。这次民法典新规定破解了表决难的问题,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三分之二,面积也过三分之二,只要出席的三分之二中四分之三的人同意就可以启用公共维修基金了。民法典把老百姓的日用常行,安居乐业考虑到心里去了。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业主大会表决,维护业主共有财产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当公共区域受损,需要出席的三分之二中四分之三的人同意,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维修了。对于提高业主大会选取效率以及公平公正性,杭州目光科技有限公司所研发的“叮咚,去投票”业主大会电子表决系统,能使整个过程更为便捷,有效解决投票流程不清晰、公告通知难、投票参与难、身份核验难、统计核算难等多个痛点。有助于业主大会充分便捷地行使职权,维护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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